一直以來都有很多人問我,
何謂“indie“?
該如何定義或將indie歸類?
曾經我也被這樣的問題困擾。
昰音樂種類嗎?
昰製作或發行的型式嗎?
後來,我自己得出的結論昰:
沒有大公司的財力物力撐腰,
也因此少了向投資方交代的壓力;
拋開商業音樂的模式、規矩、負荷與枷鎖,
無須顧慮市場反應與利益回饋而瞻前顧後,
把作品本身擺在優先位置的音樂成品。
其心意主要表現于明確的意圖 (intention),
或昰嘗試的創作手法、或是想玩的呈獻方式、
或是急需宣泄的主題內容、或是渴望傳遞的內涵與精神。
因為創作不該昰為取悅任何人或群體而為的,
而是源自有抒發、有話說、有東西要表達的必要而出發。
"Indie"做為"independent"的縮寫,
其“獨立”的精神,便體現在這種自由、無須取悅、
單純只為表達而表達的、對“創作”這等誠實的能力。
我尊重他人對所謂“indie”的不同理解或給予的標簽,
但至少,我喜歡的"indie",都可以這樣被形容。
當然,對於我自己要做的"indie",
我也會以此來提醒自己,時時刻刻不忘記對創作的honesty。
寧可不寫、寧可不做,
反正不做餓不死,事實上做別的能賺的錢肯定更多。
要做,就一定要對自己誠實。